捐一元,解决一个孩子的一顿早餐;捐十元,解决一个孩子两天的生活费用; 捐一百元,解决一个孩子两周的一切费用;捐一千元,解决一个孩子五个月的一切费用;捐一万元,解决一个孩子四年的一切费用;省一顿宴请,少唱一次卡拉OK,您就能成就 您终身的荣耀:那些可能成为盲流的孩子却变成了现代社会文明的公民及优秀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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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慈善部管理规定

    一开集团是民建会员企业,为弘扬会的精神,继承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突出社会责任感,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成立一开集团慈善部,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部是在集团内部独立运作的部门。由集团公司的股东、董事、干部员工以及社会各界朋友,热衷
       于关心、帮助、支持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愿意参加公益活动的人士组成。
第二条 本部受集团的总裁办领导,并接受各级政府、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本部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动和依靠企业、社会力量进行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工作,帮
       助、支持、关心企业内部及社会上困难弱势群体。
第四条 本部工作内容:
       (一) 发动和组织举办各类捐助活动;
       (二) 参与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的社会救助工作。
       (三) 在集团辖下的各分公司所在地设立扶贫济困基金;广泛开展捐助工作。
第五条 本部的监督机构是一开集团董事会。
第六条 监督机构的职能:
       (一) 监督本部制定的工作计划;
       (二) 审议本部常务工作报告;
第七条 本部由部长主持工作。设名誉部长、顾问,部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 资金来源
       (一) 基金利息;
       (二) 集团辖下分公司、外协企业及分销公司、员工和社会友人的募捐;
       (三) 集团公司每年的利润提成及变卖废品的资金。
       (四) 其他
第九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 兴办或资助各类公益慈善事业;
       (二) 开展社会救助:贫困学生、孤儿寡妇、孤寡老人、绝症病人等;
       (三) 参与国内外慈善公益活动;符合本部救助条件的其它对象。
第十条 本部经费的专项资金必须在本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
第十一条 本部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本部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财务人员必须进行稽算,实行监
         督。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要进行审计,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部的资金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财务法律规定,接受集团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资金来源于
         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第十四条 本部的财产归本部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本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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